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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竹产业在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铜鼓县委铜鼓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双百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发展思路,坚持以“解放思想、优化环境、强攻工业”为目标,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以培育优质竹林资源为基础、以发展富硒笋、竹加工业为核心、以三产融合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延长笋竹产业链、提升竹价值链、完善竹供应链,推动竹加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笋竹产品加工企业在装备革新、智能投入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着力构建现代笋竹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笋竹两用林经营水平、竹产品科技含量和笋竹产业综合实力,为推进江西产业示范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着力推进竹精深加工支柱产业,力争到2025年,完成笋竹两用林高标准改造3万亩,建设富硒竹笋采挖基地10万亩;毛竹加工产值突破15亿元,年产值过亿的企业5家以上,规上企业20家以上;着力打造富硒笋品牌,创建铜鼓富硒笋标准,笋加工经营产值超过10亿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要求,统筹推进竹资源高效培育、富硒笋和竹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利用,实现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协调统一。

2.坚持科学布局、统筹推进。立足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发展规模,优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布局、整合资源配置、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3.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集聚人才资源,提升竹产品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并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为产业发展全面注入新动能。

4.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政策支持

1.培育发展竹资源。建立“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实施富硒笋、竹材两用林分类经营,坚持竹林生态和经济效益并举,加快低产低效竹林改造,提升竹林质量。到2025年,实现全县笋竹两用林高标准改造3万亩(其中:2022年-2023年每年0.5万亩),在省竹类资源培育补助标准500元/亩的基础上,县财政统筹乡村振兴及涉农资金配套补助300元/亩。对新建宽度达3米以上的竹林道路,在省级补助1.2万元/公里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万元(按0.5万元/公里的标准)用于支持竹林道路建设。

2.统筹推进产业平台建设。按照“优一产、强二产、旺三产”思路促进竹产业三产融合发展。为节约成本和解决用地难问题,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件的笋竹原材初级产品加工不入园,可以放活在各乡镇(村)设立前端原材初级加工点。在工业园区合理规划竹产业园,引进一批科技创新、竹精深加工企业入园。统一打造“铜鼓富硒竹笋”特色品牌,加快建立一个集富硒笋、竹制品等特色的竹产品展示馆。

3.加大税收和金融扶持力度。落实笋竹加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从事农林项目税收减免、竹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直接用于农林业(含竹产业)发展的生产用地按规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金融机构拓展融资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降低融资成本,简化“过桥贷”程序,保障企业融资效率。

4.完善惠农政策体系。积极落实乡村振兴发展等优惠政策,整合乡村振兴、农业、交通、林业等扶持资金,投入到符合条件的笋竹两用林生产经营道路建设;将富硒笋、竹建材、竹家具、竹办公制品等竹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输鲜竹笋的车辆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顺畅通行。

5.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竹精深加工项目扶持力度,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笋竹加工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争取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新研发的技术、产品、标准、专利等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培育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梯次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严格落实《关于加大科技扶持力度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办法》(铜府发〔2021〕13号),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扶持力度,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奖赛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6.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推动企业升规入统,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的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鼓励技术装备和智能投入,重点引进科技创新、竹精深加工、销售研发及设计企业,以及竹养生、竹体验等竹文化企业,延长竹产业链、提升竹价值链、完善竹供应链。对新增规上并入园企业原则上优先安排产业园标准厂房,并给予5万元入规奖励。

五、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铜鼓县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卢柏意任组长,县林业局、工信局、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市监局、税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林业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事宜。

2.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林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铜鼓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智慧林业大数据云平台信息系统,强化笋竹加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增强行业自律,防止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笋竹产品质量监督,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健全笋竹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铜鼓富硒笋、新型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和应用,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加大笋竹产业和创新优质竹制品的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观念,提高市场认可度。踊跃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竹产业展会活动,立足品牌推介。及时总结和推广竹产业发展的先进理念、有效经验和创新模式,注重宣传竹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试行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