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粮食生产工作,确保我县粮食面积和产量稳步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责任,提高稳粮保供责任意识
(一)扛稳粮食安全责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稳粮保供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只紧不松的劲头,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确保我县粮食生产安全。
(二)紧盯粮食生产任务。根据省、市下达我县2022年度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11.5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0.94亿斤以上的目标任务,各乡镇任务分解(见附件),为此,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村组、到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在保证水稻生产面积稳定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种植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
(三)坚决防止耕地抛荒。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及季节性抛荒。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各乡镇应根据本区域内弃耕抛荒实际情况,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特别是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进行恢复耕种,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村委会为第一责任主体,并与原承包户签订流转协议后进行接管或协调流转,对其耕地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乡镇应对复耕面积进行核实,原则上,同意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村委会按相关要求,用于抛荒耕地复耕治理,同意对于村集体流转代耕代种所产生的生产利润可用于村集体开支(含村干部劳务工资开支)。
(四)强化粮食安全考核。突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稳粮作用,提高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安排等奖补措施挂钩,促进我县粮食生产。
二、确保粮食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豆菜等农产品,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明确时间表,签订承诺书。压实压紧抛荒地治理各乡镇的属地责任,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全面恢复耕种,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抛荒地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
(六)有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确保春播前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度0.3万亩田间工程建设工作。科学推进2022年度1万亩项目建设,支持在旱地、丘陵山区整乡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引导解决抛荒地不能种、不易种的问题,加大土地流转力度,稳步提升规模化种植水平,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七)全力抓好双季稻种植。为稳定粮食生产,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在2021年度双季稻示范种植的基础上,在全县推广双季稻种植,推广面积为3000亩以上。要求各乡镇应根据本区域温光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已安排有双季稻生产任务的各乡镇应组织建立1个50亩以上集中连片示范点,并加强永宁-带溪、大塅-汤里等省、国道及高速公路沿线的种植;未安排生产任务的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试验种植。要求在适当时期对种植好基地组织种植户参加现场观摩,通过以点带面示范种植,促进我县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双季稻推广种植。
为此,为促进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双季稻种植的积极性,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双季稻种植户,县级财政按3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根据双季稻种植要求,以县级联合验收合格面积进行补贴(只种植一季水稻的田块不予补贴)。
(八)加快增产提质增效技术集成推广。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充分挖掘粮食增产增效潜力,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加强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等增产技术以及绿色防控技术、统防统治、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农业主推技术模式的推广,着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进一步调优水稻品种结构,优化集成推广稻油轮作、稻薯轮作及其他“水稻+”技术模式。大力推广机插、机抛、机防、机烘等农机化集成技术,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卡脖子”环节。推广粮食机收减损技术应用,提高机手规范操作能力,减少田间地头收获损耗。
三、优化种粮结构,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九)调整优化粮食产业体系。着力调优粮食品种结构,积极发展优质稻种植,扩大优质稻比重,提高种植效益。在稳定我县水稻生产面积的基础上,增加复种指数,因地制宜地推广双季稻种植。充分挖掘我县生态环境好、土壤富硒等优势,大力发展有机稻、富硒稻种植,积极促进订单农业生产,力争2022年全县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推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制定辖区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严禁种植水稻及其他食用农产品。
(十)健全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土地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重点培育50亩以上种粮大户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青壮年种粮队伍。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创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推广耕、种、收、防、烘、储、加工、销售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收益。
四、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
(十一)全面落实粮食支持政策。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扶持粮食政策。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强化宣传引导,让粮农和基层吃上“定心丸”。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十二)健全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实行属地责任,紧盯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制定抓好本地粮食生产的工作举措。坚持实施责任包干、兜底种植、驻点帮扶、督促指导等有效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党政主责、大户主体、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粮食面积落实落地。
(十三)完善落实信贷保险政策。落实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政策性水稻保险,探索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研究推进水稻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升水稻保障水平。建立水稻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水稻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加强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
(十四)科学推进农业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理念,牢牢把握农业防灾减灾的主动权,加强监测预警预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备足种子等应急救灾物资,提前落实减灾技术措施,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切实降低灾害损失。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阻截防控,坚决遏制重大植物疫情扩散蔓延。加强农情调度,及时核实灾情,落实农业救灾资金,全力抗灾夺丰收。
(十五)积极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积极探索完善粮食统计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加强数据的科学评估以及数据采集、审核和评估等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根据耕地种植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产量调查,确保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全面统计到位,如实客观反映我县粮食作物生产情况。
附件:2022年度各乡镇粮食生产计划任务一览表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各乡镇粮食生产计划任务一览表
乡镇 |
粮食面积(亩) |
粮食产量 (吨) |
其中:双季稻面积(亩) |
备注 |
永宁镇 |
5173.5 |
2110.7 |
100 |
|
排埠镇 |
12025.8 |
4906.5 |
|
根据实际情况试验种植 |
温泉镇 |
25720.15 |
10493.8 |
900 |
|
高桥乡 |
8295.22 |
3384.4 |
|
根据实际情况试验种植 |
棋坪镇 |
11459.55 |
4675.4 |
|
根据实际情况试验种植 |
港口乡 |
3482.7 |
1420.9 |
|
根据实际情况试验种植 |
三都镇 |
16176.69 |
6600.1 |
600 |
|
大塅镇 |
22519.54 |
9187.9 |
900 |
|
带溪乡 |
10346.85 |
4221.5 |
500 |
|
合计 |
115200 |
47001.2 |
3000 |